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现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院落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六、凡发现上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五、_单位和个人发现上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对举报投诉人予以奖励。
四、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居民小区、院落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制止消防违法行为。同时,划定住宅小区停车区域,设置电动交通工具充电专用设施。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燃气线路。严禁使用_气烤火炉取暖。切实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
二、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处停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严禁在消防车道上停放车辆。
一、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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