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科普教育方面存在两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消防法》第十四条_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_款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_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当前,消防科普教育方面存在两个值得重视的问题:领导层面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栓淡漠和社会层面的消防安全教育体系不健全。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作用之一是引导和调控。而要切切实实掌握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栓火灾防范能力,还要靠社会单位人员、广大居民群众自身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而实际情况是,社会单位人员、居民群众学习消防知识的意识还相对较冷淡,没有相应的体制约束其主动的去学习消防科普知识,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单位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效益挂钩,认为宣传教育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口头上喊重视,行动上缺少实际动作。人们了解到的消防知识基本上是由消防职能部门"强制"灌输和在广播电视上了解到的。在一些单位中,存在做好消防工作_是把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好_行了,忽视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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