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消防责任制试运行

     健全火灾隐患责任机制和社会监督整改机制,推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运行等配套制度,落实消防政务公开,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公示、核查、挂牌督办和立案销案制度,推动建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推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逐一建立电子档案,强化对社会单位火灾隐患的动态监督,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切实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强化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继续加强乡镇、村社消防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修复全县所有市政消防栓并新增一批市政消防栓,构建城乡消防安全一体化防控网络。推动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和_机制,确保全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其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消防检查、消防宣传、为民服务等作用,深入推进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达标创建活动。年内,实现乡镇、村社“网格化”管理、完成“四个基础”达标创建活动、基本“消防安全示范社区”。

    巫山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创新消防监督管理及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指导、督促社会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广单位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和消防控制室_人员值班等制度。探索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和场所,从人防、物防、技防方面采取更严的措施。继续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对已达标验收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_达到_。
    日前,巫山消防大队与各乡镇政府、部门签订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落实责任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对有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挂牌督办。并依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等形式,加强落实村、乡镇、社区、街道、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监管责任、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乡镇、街道、安监办、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_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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