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消火栓,孤独地矗立在道路边沿,发生火灾时,它是必不可少的灭火供水装置。近年来,我市消火栓的损坏率直线上升。记者昨悉,在2011年荆州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普查中,共统计有消火栓701具,损坏356具,不能使用的有199具。从总体上看,市政消火栓损坏率高达50.8%。到底是谁损坏了这些救命的消火栓?
消火栓变身“垃圾桶”
不久前,荆州城内的三义街突然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救援。火势越来越大,消防官兵带来的水眼看用完,正好附近有一个消火栓,消防官兵正要打开阀门,却发现消火栓里竟然塞满了异物。
原来这个消火栓没有出口盖,而在它的旁边,有一市民在此处补鞋。他把废弃的胶皮、鞋底全塞进了消火栓里。专门用于灭火的消火栓,成了补鞋师傅的垃圾桶。
情况紧急,消防官兵把异物一点点取出来,再把水管接在了消火栓上,但一开取水阀门,却没有半点水流出来,原来这个消火栓已损坏不能使用。消防官兵不得不开着车从远处的消火栓里取水。水虽然取来了,但耽误了救火时间。
据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区有一半以上的消火栓遭到了损坏。
人为损坏是主因
根据有关规定,消火栓由消防部门与供水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管理,供水部门承担其安装、维护、保养。除消防灭火外,禁止_单位和个人私自从消火栓取水。
据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消火栓的损坏主要原因有自然老化、市政工程施工和其他人为损毁等。
该负责人称,有的消火栓并不是经常使用,有的可能一年都用不到一次。长期不使用,会使消火栓老化,导致消火栓锈蚀而不能使用,但人为损坏还是占多数。
个别居民在停水时,把消火栓打开用水;也有的人为了偷水,将消火栓私自打开。长期反复开关,_会损坏消火栓。
在市政工程施工中,有时也会圈占消火栓,开挖沟渠、掘土也会挖断消火栓的水管或者直接把消火栓挖毁、埋压。
记者统计发现,在消火栓损坏的诸多原因中,圈占、埋压、毁坏消火栓,以及消火栓部件的损坏和丢失等占了很大的比重,这些都属于人为损坏,其中消火栓部件的损坏和丢失_严重,而损坏和丢失_多的是消火栓的出口盖和顶盖。
从2011年的普查来看,沙市区丢失的出口盖高达106个,顶盖45个;荆州区丢失出口盖38个,顶盖9个;开发区丢失顶盖6个。“这些部件都是铁制的,对有些人来说,他们可以把盖子卖掉从中获利。”该负责人说。
消火栓遭到破坏,不仅会给消防官兵灭火救灾带来不便,还会造成相邻区域水压的急剧下降,出现区域供水水压不足的现象。
法规执行有难度
200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施行。该法_十八条规定,_单位、个人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违反本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在执法过程中,当单位违法时,消防部门能有效地给予处罚,但是个人在路边损坏消火栓,处罚起来有难度。
消防部门的主要任务是灭火救灾,_市民的安全,而路边破坏消火栓的行为,消防部门很难制止。另外,消防部门只负责使用消火栓,而消火栓的安装、维护、保养由供水部门承担,这给消防部门管理消火栓带来了_的不便。
为摸清消火栓的实际情况,荆州消防部门每年都会在全市范围内普查消火栓,清点消火栓的损坏情况,然后把损坏情况反馈给水务部门,委托水务部门进行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和修复。
荆州水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水务部门每天会派人巡查管网及相关设施,消火栓也包括在内,一旦发现消火栓漏水,会立刻派人维修。“仅2011年,水务部门_维修和新增了共100多具消火栓,水务部门还垫付了几十万元”。
尽管水务部门维修力度很大,但消火栓的损坏程度仍很严重。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等省份已经把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和修复职能划分给消防部门,消防官兵发现消火栓损坏,可以立即进行维修,而这需要政府加大投入。
另外,消防部门和水务部门相关负责人都建议,政府要加强对消火栓的管理,但_主要的还是希望全民参与,保护消火栓,不让_单位和个人私自从消火栓取水。因为在占用、损坏消火栓的同时,市民也失去了安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