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当前,由于消防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各种专项治理方案的深入、落实以及对各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有了较好落实,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火灾隐患严重的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某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和少数人消防安全意识仍较淡薄,某些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或居民对消防安全仍抱有侥幸心理,没有按_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和配备基本的消防设施,致使新的火灾隐患仍在_程度上威胁着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1 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
1.1 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
   某些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擅自将按_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降格为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地下歌厅、地下商场和一些高层民用住宅楼等。他们无视_防火设计规范的强制性规定,随意降低消防技术标准,以求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如:在设计中,他们取消了地下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等,仅仅依靠市政自来水厂供水或生活用水管网进行供水;有些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置随心所欲,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1.1 系统的工作压力低,消防水源无_有些城市在夏季用水高峰时段,生活用水都需采用二次加压,而消防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工作压力要求在0.1MPa以上,一旦发生火灾_很难靠市政水厂的低压水头去灭火了。在用水高峰时段,某些城市连生活用水都无法_,何谈为消防提供压力水;更不用说停电、供水管网损坏、设备故障等因素更易造成市政管网无水,消防水源_更无_了。
  1.1.2 管道材质和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_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钢管管壁厚薄不匀。薄壁钢管经受不住高压水的压力;有的在直径15mm的支管上竟然安装有2—3只标准喷头,如此做法怎能应对火灾喷水灭火?
  1.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_不规范。
   某些高层建筑原本应按高压给水系统设计成环状管网,但某些建设、设计单位为了节省地下水池、加压消防栓、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投资,只按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进行设计和施工,给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埋下安全隐患。
  1.3 消防电源无_。
   按照《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要求,本应分别满足一、二级负荷的高层建筑.却未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有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在无自备发电机的情况下,仅靠一路高压供电,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也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其主要表现为:
  1.3.1 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内时,其保护层厚度不足30mm;穿管明敷的消防用电线路,一是管道材质不符合要求,二是钢管表面未刷防火涂料。
  1.3.2 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用电线路裸露,起不到保护作用。
  1.3.3 有些高层建筑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未按规范要求在_末_设置自动切换装置等。
  1.4 防排烟系统设置不规范。
   按_规范要求,地下歌厅、地下商店_设置机械排烟系统,而某些地下歌厅、地下商店经营者却不知何谓机械排烟系统,竞把家用排气扇说成是机械排烟;有的虽设了机械排烟系统,却未考虑补风系统,_易造成室内空气负压状态,不能有效排出火灾烟雾;一些本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见不到加压送风系统;有的高层建筑虽设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按要求安装,或损坏严重、密闭不严,无法达到防烟楼梯间40-50Pa,前室25~30Pa的压力要求。
  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调查、分析。产生上列问题的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仍存有侥幸心理,总以为火灾不会发生在自己这幢建筑;二是某些单位或业主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降低建设成本,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以致埋下了火灾隐患;三是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按《高规》的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图纸)和验收(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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