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

古建筑一般是指始建时间较长远的存在于地面上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建(构)筑物,包括宫殿、陵墓、衙署、街道、民居、园囿、坛庙、寺观、庵堂、佛塔、楼台、亭阁、城池以及桥梁、堤坝等。
  二、古建筑的火灾特点
  我国的古建筑多采用以木结构为主的结构形式,梁、斗、柱层层叠叠搭筑而成。一般的古建筑,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大约需用1立方米的木材,复杂的古建筑使用的还要多。由于古建筑室内散热差,温度升高快,容易引起轰燃,一旦发生火灾扑救相当困难。一部分古建筑建在高高的台基上,风助火威,燃烧很快,且因长年风干,含水量很低,再加上年代久远,木材枯朽,更易起火。
  古建筑不但容易发生火灾,而且一旦失火难以扑救。一般说,100斤木材燃烧进度,需要200斤水才能将其熄灭。也_是说,水的消耗量比燃烧物的重量大一倍,如此大的用水量,一些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无法做到。有些古建筑建在半山腰或山顶,消防车无法上去。有些建在城市里的,由于古建筑的特点,院套院、门连门,台阶遍布,高低错落,消防车也难以进入及时扑救。
  三、古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是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多数古建筑未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或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单位领导没有真正成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没有专(兼)职消防队员和消防队(站),致使防火和灭火工作没有_。尽管_已经颁布了《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一些单位也制订了管理制度,但不能切实落实到位、到人。
  二是明火使用多,电气设备老化。古建筑一般都有油漆彩绘以及屏风、挂画垂帘等大量可燃装饰,很可能由于电线陈旧、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或可燃织物随风飘荡接触灯烛,庙宇烧香拜祭、宫殿的祭祖、祭天地等宗教活动以及工作人员炊煮、取暖、照明用火,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此外,如果游客带进火种或易燃易爆危险品,特别是乱丢烟头等,也可能导致火灾发生。
  三是缺乏统一管理措施。有些古建筑被一些单位分割占用成生产、生活场所,也使其消防安全受到威胁。一些地方对古建筑缺乏足够的认识,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将其有的用作货铺、饭馆、招待所,增加建筑物的火灾荷载;有的用作加工生产,违章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动力线路老化;有的室内违章动火,如火炉、火炕等,对火源的控制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这些都严重威胁着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四、古建筑的火灾防范对策
  一是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古建筑管理单位对内应逐级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外可建立消防栓联防组织。单位领导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邻近单位、企业和农村基层组织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联防协作,群防群治。按照有关规定,尽可能的建立起专(兼)职消防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开展业务训练,不断提高灭火能力。同时,根据《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令可遵。
  二是加强火源管理。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_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古建筑物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安装煤气管道;在生活区的炊煮炉灶与烟囱的设置,_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禁止在供游人参观、举行宗教活动的地方吸烟;对拜祭用的香火实行严格管理,香炉、焚纸炉应在殿堂门外的安全地方采用不燃材料设立,并有专人值班巡查,经常清灰;指定为宗教活动的殿堂如_点灯,应固定在安全地点,把灯放置在玻璃罩内,并设专人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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