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开展消防活动

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期间,我市住建、安监、质监、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均会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

  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如果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建设部门不得给予其施工许可,并须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文化部门不得给予其文化行政许可;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单位,安监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确保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我市从即日起至10月将相继开展“利剑”、“雷霆”、“攻坚”、“护航”等四大专项行动,出重拳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昨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据了解,根据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安排,我市将在7月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一批“三合一”、“九小”场所;8月开展“雷霆行动”,集中进行以石油化工企业、市政消防栓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治理;9月开展“攻坚行动”,组织对旅游景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等进行专项检查;10月开展“护航行动”,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进行集中检查。每次专项行动中,各县(市)、区公安部门将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的夜间清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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