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泸县三叶家私城存在消防隐患

 9月5日,泸县消防大队立即派员到被举报地点核查,并对所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和隐患情况作出处理: 一是对泸县三叶家私城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消防违法行为,给予该场所3万元的消防行政处罚。二是该场所不具备_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条件,应增设室内消火栓等固定消防设施。三是对该场所存在的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火灾隐患,消防大队已依法对该场所业主给予500元的消防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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