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首批轻便消防车投入使用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农村社区建设的不断加快,农村社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灭火能力不足、消防基础设施落后、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等问题日益凸显。

    今年7月底,乌鲁木齐市印发了关于《乌鲁木齐市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_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建设,街道、乡镇要加强专职、志愿消防组织建设。
    9月1日新疆都市报讯全疆首批10辆轻便农村、社区消防车正式开进乌鲁木齐的部分乡镇、街道及社区。

    当日,高新区(新市区)管委会在火炬广场举行“乡镇、农村、社区消防车配发仪式”,将象征消防车的十把“金钥匙”交到了高新区内的3个乡镇、3个农村、4个社区。

    在配发现场,新疆都市报记者看到,农村、社区消防车虽小,可配备的车载水炮、水带、水枪、消防斧、消防头盔等_器具一应俱全。

    现场解说员说,消防车可载水2吨,射水距离可达20米,不仅能从城市消火栓取水,还可从野外、河流、湖泊、水井、塘堰水源中抽水(自吸深度7米)。不_消防灭火功能,还可用于路面冲洗,树木、草坪、绿化带洒水,能够满足乡镇、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及抗旱的需要。

    志愿消防员符康说:“这种车比较灵活,以后如果遇到险情,我们可以在消防车没到之前,自己实施救援,有些狭窄巷道,也可以开消防车进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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