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又出了一个消防栓偷水事件

12月12日的上午,在梅山纵四路,一辆洒水车涉嫌偷水,正巧被城管执法的人员逮了个正着。上午8时许,乡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接获群众举报,在纵四路上有一辆车在偷消防栓的水。执法队员随即赶到现场,看到一辆洒水车正停在路边,伸出一根橡胶皮管,与路边消防栓相连。消防栓里面的自来水,正快速流入洒水车。洒水车旁边路面上洒了不少清水。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这一违法行为。
“自家的自来水不用,却不惜用这救命的设施,真是不应该。现在抓到了,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一位围观的群众愤愤不平的说。
经初步调查,洒水车是北仑一家保洁企业的。洒水车每天都需要大量的水,为了节省点水费,企业_把主意打到了消防栓上,想出了偷水的招数。不料,才_次偷水_被逮了个正着。随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陪同下到自来水公司补缴了1800元的水费,并到中队作了详细的询问笔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擅自取水。城市公共消火栓由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管理,除火警外,_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开启公共消防栓都是违法行为。
目前,中队已加强了日常巡逻。如果群众发现有擅自开启消火栓的行为,或消火栓漏水,可向城管或消防部门举报,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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