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旅游高峰季节,为_隐患进一步加强全县民俗村、民俗户的消防安全工作,为夏季旅游和迎接建国60周年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日前,密云县旅游局出台了密旅发[2009]17号文件《关于加强民俗旅游接待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民俗户购买消防器材补助的办法》奖励重视消防安全的民俗户,大力鼓励广大民俗户配备消防器材,对于凡是购买消防器材资金在300元以上的民俗户,旅游局给予150元一次性补助。
文中奖励机制主要是结合《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密云县民俗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密云县民俗村旅游接待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鼓励民俗村、民俗户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配备配齐消防器材装备,对于一次性配齐装备的给予奖励。文件规定要求各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和做好民俗旅游接待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镇积_做好民俗旅游接待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发动,以设置专栏、出板报、悬挂标语条幅、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
规定要求,各民俗村、民俗户要在重点部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对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器材的完整好用。同时要做好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清理工作,严禁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同时要求各镇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对民俗村、民俗户的电器、用电线路、燃气等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排查,严格禁止民俗村、民俗户消防通道被挤占,堵塞。指导民俗村、民俗户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其手续_。备足充分灭火活水源。
规定要求各民俗村、民俗户按照《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密云县民俗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配齐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_标准应达到:每个民俗户配有2具灭火器、1个应急灯、每个房间配备应急灯、每个房间配备应急疏散图,在通道处设置安全疏导标志。为鼓励民俗户完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民俗旅游消防安全,县旅游局将对每个民俗户购买消防器材予以150元的资金补助。
届时,旅游局将联合消防大队及相关部门对各村(户)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民俗村户将予以停业整顿。